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为全面统筹推进我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对照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经与相关部门协商,本年度面向校内二级单位试点设立“双一流”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种子基金,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2025年度种子基金规模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 理工类/交叉学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国际学术组织培育项目;
· 国际学术期刊培育项目;
二、资助额度与实施周期
2025年度种子基金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低于10万元。
项目的计划执行进度及预期成果将作为立项的重要参考,并在立项后设置项目考核机制。项目结项时,国际合作处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如项目未能如期或按要求结项,所在单位后续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的种子基金项目。
三、申报资格
项目负责单位应为我校承担重点学科建设任务的二级学院,优先考虑支撑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双一流”学科建设的二级学院。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在2025年5月23日前将项目建设任务书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ico@dhu.edu.cn;
2.国际合作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国际合作处 杨升元 67792156
国际合作处
2025年5月12日
“双一流”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种子基金申报申报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