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有计划赴台湾地区执行因公出访任务,一般需要提前多长时间准备?
A:凡属东华大学正式编制、人事档案等关系均在学校的在校教师、博士后及全日制在读学生,因公赴台参加会议、访问交流、合作研究、讲学任教、进修培训、交流学习等,均须向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申请并由我办向上海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台办)呈报审批,最终由市台办签发赴台任务批件。处级(不含)以上干部须提前45工作日申报,处级(含)以下人员须提前30工作日申报,起始日期以市台办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算。因此,建议有计划赴台执行公务的我校教职工,请至少提前2个月向我办提交申报材料。
Q:如何申请因公赴台任务?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A:流程:http://ico.dhu.edu.cn/a0/15/c8412a237589/page.htm
材料:http://ico.dhu.edu.cn/a0/16/c8412a237590/page.htm
随团学生流程与材料请邮件与专员联系(陶老师,tq@dhu.edu.cn )
Q:出访成员既有老师又有学生,都需要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吗?
A:都需要。出访师生皆需办理整套因公赴台手续,包含出访申请、政审等。
Q:赴台任务申请后,是否就可以预订机票、住宿等?
A:预定机票、住宿一般需等赴台任务获批且办理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之后才可预定。一般不建议出访人用自身其他证件预定赴台机票、住宿等,以免后续无法更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Q:赴台任务获批后,该如何领取赴台批件?
A:市台办批准后,我办将通知申请人前往市台办(长宁区宋园路54号)领取批件,领取时请带好由我办开具的介绍信。领取批件后请自行备份保管,批件是办理报销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此外领取批件后,请务必于一个月内将批件原件交至我办存档。
Q:《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该如何办理?如果已经有通行证了,是不是就不用办理了?
A:申请人带好赴台批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赴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最新办证材料要求请查询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网站:。如出访成员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仍需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注事宜。
Q:《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就是“入台证”吗?该如何办理“入台证”?
A:不是,入境台湾需要持有两份证件,一份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份为“入台证”。入台证是台湾地区行政当局“内政部移民署”发给大陆地区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此份证件由台湾邀请方为您办理。入境台湾时,需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并查验,方可通行。
Q:出访人在台湾自行更改了些线路,去了其他地方,推迟了几天回来可以吗?或者不报销可以吗?
A:皆不可以,所有的规定反复强调:出访团组要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访任务,不得擅自发生绕道、临时增加出访时间/地区、延长在外停留时间等情况。这已经不单是财务报销的问题,更是个人原因违反规定的问题,请您务必按批件规定日期执行因公赴台公务。
Q:返回大陆后,该如何操作费用报销事宜?《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交至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保管吗?
A:首先前往我办复印因公赴台批件,随后前往财务处报销即可。具体报销材料及规定请咨询财务。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同于其他因公证照,因私因公同为一本证照,故无需交至我办保管。处级干部证照管理具体要求请咨询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