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1

2020年1月30日,我处会同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共同发布了“新冠疫情期间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目前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指示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意见,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因公出访工作仍须按照“通知”精神严格把控。在今年4月中旬前,除重要和确需出访的任务外,原则上不安排出访。

2、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须根据工作需要把控出访团组,对确需出访的,要按照“通知”精神逐案说明缘由,并与邀请方和接待方做好沟通、确认,不得绕道第三国实施所谓“自我隔离”。

3、相关国家对我公民入境设立限制的,有关团组应推迟或取消出访。

4、对于目前已在国(境)外的出访团组,请务必按照获批情况执行公务,不得延迟返回。

 

后续情况如有调整,我处将另行通知。

 


 “新冠疫情期间关于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链接:

http://ico.dhu.edu.cn/9f/7a/c8409a237434/page.htm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年2月21